“烈火中的忠诚勇士”
——我市组织收看吉湘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
图为永州分会场
吉湘林(资料图)
永州新闻网讯(记者 唐波涛)6月11日上午9时, 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衡阳市委联合举办的全省重大典型“吉湘林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长沙举行,永州设置分会场,来自全市政法公安系统代表、社区群众及学生代表等100余人聆听了视频报告会。
报告会上,吉湘林的妻子邓靓、同事蒋爱学、记者姚永军以及社区治保主任杨娜深情讲述了吉湘林的感人事迹,讲述了他作为一位“丈夫”、一名“老师”、一位“勇者”、一名“警察”的全心全意和尽职尽责,他们眼中的吉湘林,是妻子的“知心爱人”,是同事的“好师傅”,是记者眼中的“英雄和楷模”,更是社区的“守护神”。
吉湘林同志从警13年来,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扎根基层,牢记使命,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自200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吉湘林先后7次荣获嘉奖,二次荣获三等功,连续多年考核优秀,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
吉湘林舍身扑火救嫌犯的事迹充分体现了他忠诚使命、舍生救人的优秀品格,他的感人事迹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在他烧伤住院后,许多社区居民和爱心人士纷纷前来医院探望,祝愿他早日康复,并称他为“烈火中的忠诚勇士”,6月4日,公安部授予吉湘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在报告会上指出, 吉湘林同志是全省公安队伍中涌现出的又一位先进典型,我们要宣传和学习他的英雄事迹、爱人情怀和奉献精神,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吉湘林同志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要把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要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更好的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湖南政法公安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为建设平安、法制、和谐湖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宋智富主持,副省长蔡振红宣读了《关于授予吉湘林同志“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孙建国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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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湘林,1980年4月生,2001年7月,他从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本科毕业后在雁峰区广场派出所成为一名人民警察;26岁,当上了白沙洲派出所的副所长,成为衡阳市最年轻的副所长;30岁时,又再次回到了雁峰区广场派出所。
时间回到7个月前的2014年11月13日下午五点,一阵警铃打破了衡阳市广场派出所的平静,一中年男子携带两矿泉水瓶汽油,冲入雁城路68号居民楼三楼的出租房,房主逃离现场报警,男子情绪激动,准备引火自焚。
5分钟后,值班民警赶到现场,上个世纪30、40年代的老式居民楼住着200多户居民,过道昏暗狭窄,几个煤气罐零星摆放,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
吉湘林火速赶来支援并迅速部署,兵分几路,一路疏散楼内所有居民,另一路在楼下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闯入,并报告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请求公安和消防增援,安排辅警带一床用水浸湿的棉被赶到现场待命。
“不要冲动,任何事情都可以解决!”,吉湘林试图劝服纵火嫌疑人。然而,由于受到街边响起的119警报声刺激,刘某突然将矿泉水瓶一扬,打火机冒出火苗,吉湘林一跃而起,从辅警手中迅速夺过浸湿的棉被压向纵火嫌疑人。试图夺过打火机,压灭火光!
火并没有烧起来,刘某也因为有湿棉被裹覆而幸免于难,但是,吉湘林却被烧成火人,救援人员迅速将其救出房间。 “手在滴血,头发都烧糊了,脸上的皮肤像翻开的土豆皮。”吉湘林的伤势十分严重,经医生诊断,吉湘林全身烧伤面积超过25%,头部,双手伤势尤为严重,烧伤等级分别达到3度、4度,一度生命垂危。
吉湘林的主治医生徐文圣介绍,在5个多月的治疗下,吉湘林的各项生命体征已经趋于平稳,没有明显的组织器官缺损、畸形。目前,吉湘林已经进入到了恢复性治疗,主要目标是把伤情后遗症降到最低程度,包括疤痕康复、心理康复和形态康复。
来源:永州新闻网
作者:唐波涛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