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24日讯(记者 唐善理 通讯员 骆力军 唐振军)“村干部没让我多跑路,没提任何要求,主动、及时地帮我办理了建房申请手续。县里‘十个一律’免职的规定,为村干部设置了警戒线,让老百姓多了一把维权的宝剑!”6月19日上午,在宁远县舜陵街道国土所,前来办理用地手续的李兵高兴地告诉记者。
宁远县今年以来开展村(社区)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村(社区)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利益、“三资”管理使用腐败、涉黄赌毒黑以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存在盖公章收取老百姓钱物、为群众办事收受钱物或要求群众请吃请喝、贪污套取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涉黑涉恶欺侮殴打群众等十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之一的村干部,一律先免职再按党纪条规进行处理。今年5月,县纪委专门印发了公告,张贴到全县行政村、自然村,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晓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举报村(社区)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据统计,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县共接到群众实名举报上百人次,15名村主干被免职,12人被立案调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善理 骆力军 唐振军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