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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管理新规实施 鼓励多建保障性住房

  湖南日报7月12日讯(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何峙嵘)记者近日从省地税局获悉,该局日前已下发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从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按公告规定,湖南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实行先预征、后清算,以查账据实征收为主。

  按照新规,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以此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多开发保障性住房项目。

  省地税局表示,在日常征管或清算审核的过程中,主管地税机关若发现纳税人有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等5种情形之一的,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主管地税机关必须掌握和锁定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确凿证据,方可下达核定通知书,避免房地产项目清算时,因纳税人资金紧张或其他原因,造成税款无法及时入库或者税款流失。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秦慧英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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