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机动车、非机动车一样,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但是在日常出行中,经常看见有人在人行道前,对马路对面的红灯视而不见,有的为贪图便利,不走斑马线,甚至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直接横穿马路,违反了交通规则,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8月7日,记者在冷水滩区凤凰南路舜德摩尔附近路段采访时发现,不少市民为图方便铤而走险钻护栏,短短10分钟就有20人钻护栏过马路。记者在该路段看到,马路中间的护栏被砸开一个缺口,不少市民从这里钻过,穿行在车流中,十分危险。这其中不乏老人、妇女和带小孩的市民,甚至还有五六人成群结队一起钻。一位翻越隔离护栏的男士直言不讳地说:“到对面的公交站台要走上好长一段距离才能过马路,为了方便只好冒着危险翻栏杆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据了解,行人突然闯红灯和跨越隔离栏横穿机动车道,可谓是过马路危险系数最高的两种行为,因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加之目前我市正在致力创建国家交通模范城市,作为市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来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城市形象。为此记者呼吁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培养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不良交通习惯,做一个文明市民。(永州日报记者 匡皓)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匡皓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