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永州讯 19岁小伙在家与奶奶吵架后,觉得人生没有目标,便临时起意持刀抢劫银行。近日,道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苑东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4年8月9日10时许,苑东带着一把菜刀前往道县桥头镇邮政储蓄银行,准备伺机实施抢劫。进入银行营业厅之后,他举起菜刀追赶银行工作人员和储户,并砍砸银行内的柜台窗口、间隔板等设施。
过程中,他还向银行工作人员索要钱财。但因没能砸开银行防护设施,加上营业厅内人员及时逃散,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法庭上,苑东称之所以去抢劫银行,是因为与家人吵架,觉得人生没有了目标,“一时冲动才这么做的”。
(潇湘晨报 记者 刘双 通讯员 魏海艳)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刘双 魏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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