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洲)10月30日,央行[微博]发布关于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表示,允许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在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其与中国央行开展双边本币互换交易、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日常资金管理以及依法开展其他业务等相关资金往来。
通知规定,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且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出具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签字页等。
央行并称,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信息暂不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管理。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洲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