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45岁,湖南省道县人)爱好打猎,私藏了一支鸟枪,经常到山上打野鸡、野兔等猎物。2月23日8时许,张某独自上山打猎,因早晨山里雾大,视线不明,在射击猎物时,误伤了刚好经过的同村村民蒋某,致使蒋某大腿受伤流血。张某见情况不妙,立马逃离了家乡。经鉴定,张某所持枪形物为枪支,导致被害人蒋某受轻伤,且张某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条件,违反了国家枪支管理规定。张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予以网上通缉。
11月4日上午,张某来到永州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南下广州避风头,被衡阳铁路公安处永州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落网后,张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移交案发地公安机关。
来源:红
作者:莫玉鑫 冯利斯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