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田3月6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3月5日,惯偷王某被湖南省新田县公安局移送起诉。
王某现年30岁,2014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5年6月刑满释放。他不思悔改,2015年10月下旬的一天,在新田县新城区一超市门口见一辆两轮电动摩托车无人看守,便动手将该车盗走,后以1000元的价格销赃。经鉴定,被盗车价值2500元。
2015年12月中旬的一天深夜,王某在新田县城搭乘摩托车,因嫌车费10元太贵,途中趁驾驶员不注意,从驾驶员衣服口袋中将数元现金扒出。
2015年12月中下旬,王某多次混在超市等人多拥挤处,扒窃老人和妇女身上的现金。2015年12月底的一天下午,王某又在县城菜市场附近寻找目标,见一妇女推一辆婴儿车从菜市场出来,衣服口袋中有现金,便一路尾随,伺机动手。跟随500余米后,王某前后观察,见无人注意自己,便快速靠近妇女,将其上衣口袋中的钱扒出,然后转身就走。王某的这一行踪,被着便衣的新田民警掌握。王某当场被人赃俱获。
王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侦查终结,王某于3月5日被移送起诉。
来源:红 网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