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客运办了解到,截至3月11日,我市中心城区已查处到7辆利用“滴滴打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被查处的车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1.2万元/台罚款。
去年下半年以来,“滴滴出行”软件开始在我市悄然兴起,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我市居民的出行,但是随之而来也存在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开始从事“滴滴快车”等专车服务的现象。市客运办负责人王建文表示,任何人从事道路运输都应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没有这些相关证件,并以盈利为目的,利用手机软件进行约租车服务的私家车,均属非法经营的黑车。
“目前我们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这些非法营运车辆,主要通过群众举报和定点检查的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目前最好不要选择这些专车服务,以保证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永州日报记者 王晶)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王晶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