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上,3位旅客登上“黑名单”,分别为旅客邓某、乔某和高某,记录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
邓某因携带的牛奶不准带上飞机,拒不执行安检规定,并将牛奶砸向了工作人员和安检X光机,被公安机关拘留10天。乔某在飞机下降阶段违规使用平板电脑,机组人员多次劝阻无效,被处以罚款200元。高某因不满所乘航班延误,将航空公司处理旅客安置问题的工作人员推倒在地,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公安机关对其行政罚款200元。
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对已经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但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一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来源:人民网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