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2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今天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241.3亿元,其中,下达2016年新增限额461亿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4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亿元。2016年新增限额用于发行债券或举借外贷,募集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按规定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报告指出,新增限额461亿元中,拟安排省级200.3亿元,约占43%;转贷市县260.7亿元,约占57%。
省级新增债券200.3亿元,拟从两个方面安排:年初预算预安排及此次预算调整置换安排121.2亿元,主要用于铁路建设、脱贫解困、保障性住房建设省级配套、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层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城市义务教育扩容和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新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9.1亿元,主要用于推进中央和省已经部署的重大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交通、能源、洞庭湖治理和湖区农业机械化、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转贷市县260.7亿元,拟用于发行新增债券和举借外贷,重点向偿债能力强、风险水平低的市县倾斜,重点考虑市县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精准扶贫、湘江流域污染治理以及重大产业发展等任务,支持重点区域、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因新增债券,省级预算收支相应发生变化。根据地方政府新增限额安排方案,2016年省级收入合计数拟调整为3240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83亿元;省级支出合计数拟调整为3240亿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8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数拟调整为294.7亿元,增加专项债务收入2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数拟调整为294.7亿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8亿元。
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建议,应建立健全违规举债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政府债务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以及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红 网
作者:刘容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