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签订完‘四方协议’,入股企业就给我预发放了1600元的分红作为脱贫发展资金,等年底了还能拿到3000元不等的分红。”6月27日,宁远县仁和镇高家村贫困户张兴财与该县扶贫移民局、农商银行、帮扶企业签订完协议后高兴地说。
近年来,该县以小额扶贫贷款为载体,创新探索分贷统还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出资、市场运作、依托龙头、发展产业、带动脱贫”思路,通过签订“四方协议”,即扶贫移民局、农商银行、帮扶企业、贫困农户四方签订协议,由扶贫移民局负责筛选、推荐扶贫产业、项目,农商行对贫困户进行授信贷款,贫困户将贷款资金投资到结对企业参股经营,企业负责贷款本金、利息的偿还,贫困户在企业中取得务工收入和每年不低于投资额10%的投资分红。通过“四方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双赢”。在该县鑫农淮山种植基地参股务工的该县太平镇上下留村贫困户邓宝玉告诉记者,去年,宁远农商银行给他办了4万元扶贫贷款,并把这笔钱投入到基地后,他和老伴都来基地做事,仅半年多一点的时间,他和老伴的务工收入和分红收入达到1.9万元。目前,全县发放小额扶贫贷款2.631亿元,产业扶贫贷款900万元,带动7774户贫困户发展致富。(永州日报记者 樊欣 通讯员 单明海 李双江)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樊欣 单明海 李双江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