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醴陵8月2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创建微信群,大肆拉人,通过抢发红包的方式进行赌博,在不到三个月内,涉案赌资达百万余元,赖某等人非法获利12万余元。8月22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醴陵市首例微信红包赌博案,并对涉嫌赌博罪的赖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赖某现年27岁。2015年年底,赖某、彭某、付某、杨某(彭某、付某均另案处理,杨某在逃)等人在他人创建的微信群内参与红包赌博,觉得采用这种方式赌博,自己坐庄有利可图。2016年3月开始,赖某、彭某邀付某、杨某等人,共同出资购买大量手机卡,创建“午夜豪门”“武汉大学”等微信群,约定由赖某、彭某负责具体操作,付某、杨某负责做“托”等,大肆拉人入群,吸引数百名成员下注赌博,从中获利。截至被抓获,赖某等人共非法获利12万元,涉案赌资达百万万元。5月5日,受害人罗某发现上当后报警。醴陵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于7月7日将赖勇抓获归案。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黄卫国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赖某等人通过建微信群的方式组织他人投注,并从中非法获利12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赌博罪。
检察官提醒,亲朋好友在微信群内偶尔或抢或发金额较小的微信红包,既能活跃气氛,又有博个好彩头,但若被拉进专业抢发红包的微信群,则要当心,小心陷入赌博的陷阱。
来源:红 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张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