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安县大力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查处了一批涉毒吸毒人员。近期,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一、县人民医院职工陈涛吸毒案
2016年6月11日,县人民医院职工陈涛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经县人民医院行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涛行政记过处分。
二、县水利局职工李敏吸毒案
2016年4月13日,县水利局职工李敏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经县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给予李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县金鑫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李林伟吸毒案
2015年4月15日,县金鑫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李林伟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李林伟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扣发6个月绩效薪金。
四、县供电公司职工张海辉吸毒案
2016年2月26日,县供电公司职工张海辉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经县供电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张海辉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扣发6个月绩效薪金。
该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现象日益增多的严峻性,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防治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纠‘四风’、治陋习”的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抓长抓常,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的精神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有关要求的,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通报。(东安县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