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10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李守成)为了在“碰瓷”这场戏中达到逼真的效果,宋强(化名)决定自断锁骨,伙同他人进行诈骗。近日,宋强被蓝山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8月25日,宋强等6人从广州出发,来到湖南省临武、嘉禾和蓝山等地,准备实施碰瓷“找点钱”。事先,他们一致商量决定将宋强的左锁骨打成骨折,“为了效果更逼真”。
5天后,他们到蓝山县城,并锁定了一辆拖拉机作为作案目标。
在蓝山县永连高速路口时,他们先开车挡在拖拉机前面缓慢行驶,从而迫使司机雷某超车时向左方行驶。等时机成熟了,宋强搭乘同伙的自行车突然冲出来“撞”上了雷某驾驶的拖拉机。
这时,倒地的宋强自称受伤严重,还假称手被车辆撞成了骨折,导致左锁骨断裂。最终他们向雷某索要9400元私了,“一次性解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强伙同他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碰瓷”的方法伪造交通事故,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很多受害者以为私了是捡了便宜,也有一些司机认为私了省了很多麻烦,但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这种急于私了的心态来达到目的。因此,如果市民遇到涉嫌“碰瓷”团伙,最有效破解的方法就是及时报警。
来源:红 网
作者:刘双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