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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研报发布违规 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红网长沙10月1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郭志强)10月19日,红网从中国证监会网站获悉,日前方正证券再次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这也是方正证券12个月内收到的第二封警示函。

  湖南证监局关注到,2016年4月7日,方正证券研究所员工廖蕾以公司名义通过视频播报方式向投资者推荐中兴通讯股票,该视频在互联网广泛传播,引发市场热议。

  经湖南证监局调查认定,“该视频播报构成《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条所述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行为。廖蕾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你公司未对发布研究报告相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合规审查。同时,此次发布行为未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公司也未履行相关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义务。上述情况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而方正证券收到的上一封警示函是2015年12月,主要事由是方正证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中一些行为被湖南证监局认定为“存在未按照与客户约定处分客户担保物的情况”,故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近一年来,中国证监会系列举措释放出收紧券商行业监管的信号。不管是适当性管理还是合规风控管理,方正证券12个月内连收到两份警示函说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发现问题绝不含糊,对违法违规触犯监管底线的行为坚决采取措施。”

来源:红 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张钰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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