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属于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运输、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而长期跑运输业务的孟某等4人,在无任何烟草专卖品准运许可证照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高额运输费,非法运输烟叶。近日,孟某等4人连同3台涉案货车以及30余吨非法运输的烟叶在蓝山境内被执法部门查获。
11月17日至18日,蓝山县公安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高速交警在二广高速南风坳收费站开展查缉工作,在三辆分别为河南、黑龙江、广西牌照的货车上查获非法运输烟叶总计30余吨,价值数十万元,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经查,犯罪嫌疑人孟某权、孟某飞、段某某、岑某某在明知承运货物为烟叶、烟丝且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为货主从贵州、云南、吉林等地运输烟叶、烟丝至广东等地销售。
目前,孟某权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蓝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永州日报记者 万珂铭 通讯员 李炜)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万珂铭 李炜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