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永州市公安局网技支队民警在网上巡查工作中发现网民“天然居全屋定制(周某)”、“谁明浪子心”(陆某)、“风往尘香”(雷某)在多个网络群中发布关于“新田县新天地附近拐卖儿童”的信息。经新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侦查核实,周某、陆某、雷某等人在网络群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处罚结果
新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周某、陆某、雷某等人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湖南网警普法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湖南网警巡查执法)
来源:湖南网警巡查执法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