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该平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增值税发票可用全国统一的平台查验!这个厉害了!假发票将无处遁形~
那么,这个平台具体咋使用?可查验哪些种类的发票?有什么时间和次数的限制?小编帮您摘录要点!
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提示: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
查验发票种类
平台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查验时间范围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查验次数限制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查验操作步骤
(注意:发票查验之前请先正确安装根证书)
第一步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如下图所示↓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第三步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1)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查询不到,则显示如下两种情况:
不一致↓
1、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2、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
3、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来源:中国税务报微信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