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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今提交人大修改 或不涉税率调整

  一段时间关于企业税负高低的争论,使得这次企业所得税法的修正备受关注。

  按照议程,今天起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这是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正式施行后首次修正。

  但据记者了解,这次修正可能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可能修正的内容与企业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等相关。

  焦点: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否下降

  据介绍,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获全国人大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税率为25%,同时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享有优惠税率。

  目前,企业所得税已成为我国仅次于增值税收入的第二大税种。财政部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企业所得税为28850亿元,同比增长6.3%。

  去年下半年一段时间,舆论对企业税负问题的争论沸沸扬扬。

  有人认为,在经济下行期,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都面临巨大的压力。同时,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美国拟议的减税,更有可能带动全球性减税潮的到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对企业税收政策作出调整,可以考虑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因此,舆论对这次企业所得税法的修正充满了想象。

  事实上,关于这次企业所得税法修正将降低税率的传闻,官方并未公开予以证实。记者也了解到,这次企业所得税法首次修正或不涉及税率调整。

  一些专家也告诉记者,在国内财政收入下滑,支出扩大,债务压缩的背景下,面对国际资本全球配置,经济市场多方影响,简单地考虑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并不现实。

  “税率下降使所有企业增大净利润,这相当于是普惠。与其统一调整税率,还不如针对性修正其他条例。”某地方财税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比如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促使企业加快创新步伐,从而创造更多利润空间;或是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认定标准由30万以下提高到50万以下,扩大优惠企业范围。

  修正:企业公益性捐赠所得税与慈善法衔接

  这次企业所得税法修正什么内容?

  据记者了解,这次可能修正企业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等相关内容,因为企业所得税法与慈善法的一些规定存在差异。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慈善法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既包括企业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部分,还包括企业没有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而直接进行的捐赠支出。对于税法规定的不能税前扣除的支出,允许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对于捐赠人来讲属于税收优惠,而我国立法法规定,税收优惠的具体问题只能由税收专门法律规定。因此该规定明显超出了税法的规定,存在较大争议。

  据了解,为了与慈善法衔接,此次企业所得税法的修正内容或补充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12%的,可以结转到后续年度,即可以递延扣除。

  “这是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国家鼓励公益事业多方参与的重要措施。”在会计审计专家、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特邀高级研究员张连起看来,连年捐赠超12%,如何结转扣除?如在下年度亏损本就不需纳税,上年结转扣除又有何意义?这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细化。

来源:中国证券网

编辑:张钰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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