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后定增圈“浮世绘”
再融资新规发布已近一周。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此番对定增项目的定价机制进行修改,有望熨平定增股票与二级市场之间形成的价差,其影响逐步浮现。
一些定增基金业务人士坦言,折价空间是过去几年定增基金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新规之后有些定增基金将不得不谋求转型。而在短期之内,存量的定增标的可能会遭到机构“哄抢”。有券商已经在近日内部发文,直言在新的定价原则下,定增对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预计都将有所下降,可转债是目前推荐优先度最高的再融资产品。
担忧折价空间消失
“政策变动太大,将近10年的定增格局将被彻底打破。”老李(化名)感慨。作为一家公募基金的定增业务负责人,老李直言再融资新规的“突如其来”和“颠覆性”。
2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从间隔时间、再融资规模、定价机制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取消了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作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并且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此前的定价机制使定增股票与二级市场之间形成一定的折价空间。从2015年、2016年的历史发行统计来看,主板/中小板一年期非公开发行在启动时通常具备20%-30%的价差,而定价结果平均在市价的85折左右;创业板上市公司一年期非公开发行挑选股价上行的时机锁定底价并启动发行,通常相较市价有10%-15%的价差,最终定价结果平均为市价的9折。
在业内人士看来,明确定价基准日只能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这一举措突出了市场化定价机制的约束作用,将进一步熨平定增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价差,是新规影响最大的地方之一。包括老李在内的众多机构投资者、投行人士开始担心,定增折价空间自此消失。而折价空间,正是过去几年来定增得以疯狂的一大原因。
基金:存量标的将被“抢食”
“近十年来都是这么玩的,说选优质公司那都是套话。”老李并不讳言,依靠稳定的折价空间是定增基金运作最重要模式,有时候即便股票基本面不太好,但只要折价可观,安全垫够厚,也能参与。
老李所言并不夸张。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不少定增基金选择标的时更偏重发行价格相比市价的折扣,大价差项目往往受到追捧,而忽略公司的成长性和内在投资价值,由此衍生出结构化,一二级市场套利,组合拼单等投资策略。
但在折价空间消失之后,这一切也将随之改变。“短期内,大家得哄抢存量项目了。”老李说。按照新规,上市公司再融资为新老划断。业内人士分析,已披露预案但未受理的项目中,大多数都因监管新规而需要重新设计方案。已经在会和获得发行的批文的391单项目仍按原有规则执行,对应的募集资金规模约8500亿元。按照最近半年来证监会每月发放10-20单批文的进度,全部消化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在老李看来,如果产品要继续做定增,存量项目就要争取拿到手。按照现有定增基金规模,存量项目折价空间变小的可能性很大。不过,即便折价小一点,如果基本面不错,或者是大股东出抽屉协议提供额外保证的项目,还是可以参与。
远策投资定增业务部总监王菡珏认为,目前,市场供求状况将延续之前的格局,各方都会形成一个共识,短期内能做的还会继续做,因此竞争更加集中,短期内存量的定增标的会遭到机构抢食,折价率会继续下行。但随着折价空间越来越小,一些资金可能就会退出。王菡珏坦言:“新规是对有些失去理性的定增市场降温,以后更加考验机构对个股阿尔法的挖掘。”
老李也认为,原来依靠折价空间的玩法将不可持续,回归基本面成为参与定增最重要的投资逻辑。长期看,目前存量的数百亿公募定增基金中,势必会有一些要谋求转型。此外,目前发行的一些定增产品,是有了底价才好过公司风控关,但按照新的定价机制,一些定增产品发行可能会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定增基金规模将逐渐萎缩。
券商:磨刀霍霍向转债
新的定价机制,也让券商感受到定增业务“春寒料峭”。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近日某券商内部就发文表示,短期内新规对券商业务影响不大。但是,随着非公开发行工具受到监管限制,再融资工具的选择思路将发生较大变化。此前首选的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在新的定价原则下,对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预计都将有所下降,混合型产品如可转债、优先股因融资间隔周期不受限制将受到更多关注。
在这份内部文件中,该券商认为,可转债是目前推荐优先度最高的再融资产品。这份文件称,可转债发行时间不受限制,同时,产品本身的发行风险较小、发行规模不受总股本的限制,适合需要较频繁进行股权融资,且负债水平较低的发行人。目前可转债发行监管办法中,除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分红等提出较高要求外,也要求进行评级和担保。根据统计数据来看,信用评级为AA以下的发行人,采用可转债融资的案例较少;净资产在15亿元以上的发行人可免于担保,目前A股市场上能够发行可转债额度在6亿元以上的,基本均能满足净资产15亿元的要求。可转债与非公开发行或配股结合,也可以考虑“可转债-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轮替式的发行,保证每12-15个月能完成一轮股权融资。非公开发行增厚净资产的同时,也能扩大可转债发行额度。
值得关注的是,该券商还在这份文件中列出了满足发行可转债,且不满足新规下非公开发行条件的上市公司名单。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夏村
编辑:张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