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特护期违令用火
宁远19人受处罚
湖南日报2月24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乐水旺 欧阳春)最近,宁远县森林公安局对违反县政府“禁火令”的东溪街道瓦窑头村村民黄某某、禾亭镇新烟竹村村民李某某等4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目前,宁远县已进入森林防火特护期。该县政府决定,从2月1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野外违令用火行为,以及其他涉林、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处罚违令用火人员19人,其中依法拘留7人、行政处罚12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跃兵 乐水旺 欧阳春
编辑:张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