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黄能
“按照电影法规定,影片《金刚狼3》请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在家长的陪同下观看。”昨日,长沙区域万达影城向观众发出一道温馨提示。原来,《电影产业促进法》昨起正式实施,3月3日上映的《金刚狼3》成为首部要求“如有不适情节要提示”的影片。
《电影产业促进法》不仅是我国电影产业的“第一法”,也是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立法的一次“破冰”。记者采访相关业内人士获悉,该法规涵盖电影产业链上下游,将影响包括电影从业者、管理者和观众在内的每一个人。
电影拍摄
取消单片拍摄许可证
据了解,《电影产业促进法》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影片的审查、电影剧本的备案与批准举办电影节(展)等多项审批事项,大部分下放到了省一级的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
湖南楚人传媒公司去年曾出品过《我们的十年》《发条城市》等多部电影,公司CEO杜焘告诉记者,《电影产业促进法》里面的很多内容其实之前已经实施,这次是正式成文。“明确取消单片电影拍摄许可证是首次提出的,但电影要想上映必须取得公映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放映,这一点进一步明确。”可以说,法规采取“宽进严出”的管理方式,拍电影不再需要报批(但剧本要送审备案),放低了电影拍摄门槛。
在从事电影拍摄的周先生看来,法规提出了8条不得含有的内容,让电影内容的“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电影审查制度趋向公开化和透明化。法规明确了电影的审查期限为30天,同时需要公布具体的标准和程序,包括组织专家审查。而且,对于未过审的还可以申请重审。当然,具体的标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包括参与审查的专家名单等。
发行放映
偷票房或致吊销许可证
“偷漏瞒报票房行为损害其他电影院、发行公司和制片方的利益,一直是扰乱市场的一个顽疾。”长沙市文广新局电影电视剧管理处处长殷军德介绍,2016年,全市启动了专项治理,有效打击了偷漏瞒报票房等扰乱市场行为,而随着《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有关执法标准进一步明确。
《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演员导演
未提“封杀”劣迹艺人
此前法规尚在讨论阶段,即引发是否要“封杀”吸毒嫖娼等劣迹艺人的讨论。此次《电影产业促进法》虽未提“封杀”,但对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直接提出了倡导性要求,将“德艺双馨”写进了法律,鼓励电影创作者既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也要体现不断精进的艺术才能。
本土电影
进一步鼓舞红色题材
《电影产业促进法》要求各级政府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政府对电影创作、摄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用汇等方面对电影产业采取优惠措施,积极扶持电影科技研发、公益放映、人才培养、境外推广等事业发展。
这充分说明,国家层面对电影产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那么,具体到湖南电影,《电影产业促进法》会有哪些促进作用?
湖南省电影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涛告诉记者,湖南红色题材丰富,而这正是法规中鼓励创作范围的重点,对这类电影制作的鼓舞作用会更明显。另外,法规明确鼓励更多的机构进入电影行业,不仅是出品,还有发行、放映和衍生产品开发,这会增加本土电影的投资热情。
普通观众
不适情节要予以提示
对于广大的电影观众来说,《电影产业促进法》将带来哪些具体的“红利”呢?
据悉,法规明确规定,政府将出资补贴建立农村公益院线,支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费观影,政府可以发放奖励性补贴,鼓励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居民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观看电影提供便利。
在李涛看来,法规会让观众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公益放映对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有关照;放映技术标准化,以及规定影院从电影正式上映到结束期间不得播放广告,会让观影舒适度进一步提高。而且法规明确,“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预警性进一步提前。
事实上,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对不适情节的提示说明“委婉”电影分级制度初露端倪——业界对分级制度已经呼吁了多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黄能
编辑:张钰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