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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晖:打好“环境整治”战役确保“湘江北去、漫江碧透”

  永州是湘江的源头,生态环境是永州最大的优势、最大的财富、最大的品牌。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五大发展理念”,突出抓治理、建两型,以强力措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重点任务。我们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获批湘江源头区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7个县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1%,分别排名全省第3位、第4位,全市地表水、饮用水达标率为100%,森林覆盖率达到64.5%。

  1、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永州虽然是欠发达地区,但市委、市政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定“宁愿丢掉一座金山银山,也要守好一寸绿水青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美丽湖南”建设的先行者。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对有近60年建厂历史、永州三大标志性企业之一和利税大户湘江纸业实行关停搬迁,并妥善解决1101名工厂职工安置问题,虽然为此损失GDP10亿元、年缴税收1亿元,但也彻底根除了中心城区最大的水、气污染源,用铁一般的事实回应了群众的环境问题诉求,践行了保护好湘江源头的责任担当。锰矿开采作为我市零陵区的重要产业支撑,因水、土壤污染严重,我们采取过硬手段进行整治关停,年减少税费近3亿元,占据零陵区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二是优化顶层设计。我市在连续两届党代会、连续三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突出了生态环保战略,在今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把打好“环境整治”战役作为全市“六大战役”之一进行部署。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26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永州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等多个政策文件,全方位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书、施工图、时间表、责任人。三是突出问责追责。出台了《永州市较大环境问题(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责任部门的环保职责,并把主体责任追究细化、具体化。对环保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定期进行调度,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专项督查、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督促责任落实。近年来,否决能耗高、污染大、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72个,取缔关闭非法企业262家,责令停产治理403家,责令限期治理214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84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起,实现了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有法必依、有职必履、有责必究”。

  2、切实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我们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作为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攻坚战役来抓,突出“气、水、土”三大重点,务求抓出成效、抓出群众满意。一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战役。2013年以来,全市削减二氧化硫2908吨、氮氧化物4602吨,削减率分别为10.1%、15.48%。7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硝治理,滩头湾储油库和65座加油站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中心城区铁腕整治建筑用砖厂35家。淘汰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117台共计191.26蒸吨,注销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37025台。2017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市共关停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54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烟花爆竹传统燃放高峰期,中心城区二氧化硫最高小时浓度仅40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了94.8%。二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战役。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和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项目440个,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的划分和水域范围的调整,取缔宋家洲区域13家水上餐饮、189户网箱养殖共计26.5万平方米。湘江干流500米范围内的297家畜禽养殖场全部淘汰退出,退养栏舍面积16.4万平方米。三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战役。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淘汰关闭涉重金属污染企业34家,涉重金属企业个数比2008年减少58%,六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65.6%,完成了7个乡镇110个行政村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任务,试点面积近5万亩。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整治重点村1538个,全市92%的乡镇配置了垃圾转运设施,86%的村实现清扫保洁,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8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1.8%,创建国家、省级美丽乡村28个。

  3、精心呵护生态环保资源优势。我们把保护好永州生态环保资源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担当,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像重视生命一样重视环境保护。一是划定生态红线。在全省市州中第一个编制完成了《永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2020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358.43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2.04%,5个县区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二是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获批湖南省首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全市11个县区有7个县区获批国家级、4个县区获批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省率先集中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引进全国养殖龙头企业温氏集团,以集团化、规模化淘汰现有落后养殖产能,现已成立9家生猪一体化分公司和1家乳业公司,发展合作养殖户1021户,均达到生态环保要求。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全市178家冶炼企业中淘汰22家,关闭停产143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30.6%。三是建立交易制度。2013年以来,探索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对全市554家工业企业分配核定了初始排污权,征收536家企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624万元,完成排污权交易59笔,金额1354万元。

  4、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坚持把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作为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契机来抓,突出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级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湖南之前,我市主动作为,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排查,共排查突出环境问题302个,按照“五个一”要求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二是坚持高位督导。市级领导和各县区主要领导纷纷带头领办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形成了推动环保问题解决的良好氛围。同时将边督边改情况,第一时间在《永州日报》、永州电视台、永州新闻网、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公开,接受大众监督。三是坚持高频率调度。建立了“领导小组三天一调度一会商”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日一调度一督办一小结”工作机制,及时编发各类简报通报专报,向上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截至6月2日,共编发简报16期,通报2期,专报6期。四是坚持高标准整改。坚持案件交办不过夜,连夜向责任单位当面交办,各责任单位连夜派遣任务,连夜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对重点重复件投诉案件加大力度,实现全程、专题督办。市环保局党组实行班子成员分县区包案核查制度,逐个交办案件进行了现场核实,确保了交办件的办结质量。五是坚持从严问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交办件办理进度滞后的县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问责办法》严肃约谈问责,截至6月2日,永州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82件,已办结180件,办结率98.90%;责令整改企业198家,立案处罚69家,罚款金额708.7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11人;约谈31人,问责114人(含纪委约谈38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了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

(作者李晖 系中共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晖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6/05/201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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