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李楠)10月31日,食药监总局公布新一期不合格食品抽检名单。抽检品种涉及罐头、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饼干和酒类等5类食品38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淘宝网调料也疯狂(经营者为大同市矿区宋申强调料店)在淘宝网(网站)销售,标称天津市蓟县津京食品厂生产的青豌豆罐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4g/k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天猫甲午先生旗舰店(经营者为东港市大东沟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站)销售,标称东港金信通达商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东港市华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2.2 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 g/kg)高出1.2倍。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表示,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天津、辽宁等省(市)食药监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山西、辽宁等省食药监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此外,食药监总局还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罐头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楠
编辑: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