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道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廖小军参与违规经商等问题。
省纪委向道县纪委进行了交办,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情况核查
违规参与经商属实
经查,道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廖小军参与违规经商属实,但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诈骗需由公安机关作出侦查结论。此外,廖小军还存在经常空岗、离岗,长时间不参加组织生活等违纪问题。
2017年4月,廖小军等人经同学李某介绍,了解到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认为做其县区代理回报很可观。2017年8月4日,廖小军出资十万元人民币作为道县区域代理费,与他人合伙成立了“道县东方合伙人营运中心”,营业地点在道县水利局旁,法人代表为潘某俊,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廖小军占股16%。2017年10月1日起“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改变了经营模式,由原来的“消费全返”改变为实物和服务“强制消费”,不再“五倍返现”,本利都无法提现,给部分加盟会员造成了严重损失。目前,长沙警方根据群众举报,正对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侦查。
据查,廖小军按所占股份比例前期投入资金4.8万元,获得股权收益5万余元,另个人推广佣金3万元,共计收益8万元左右,这部分收益又用于了后续投资。2017年9月,廖小军将16%股份转让给潘某俊。2017年10月以后,“道县东方合伙人营运中心”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还存在经常离岗情况
关于反映廖小军长年空岗、离岗的问题。经查, 2017年廖小军分管招呼站建设工作,在2017年10月前上班签到正常,但经常离岗。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请假3次共计25天,2017年10月请年休假15天、2018年1月请年休假15天。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廖小军没有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活动。
处理意见
廖小军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与他人合伙在道县成立“道县东方合伙人营运中心”,违规参与经营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常空岗、离岗,违反工作纪律。
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廖小军同志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责令县交通局免去廖小军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2.责成相关纪检组对廖小军立案审查。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刘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