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震慑警示作用,永州市纪委、市监委现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一、江华瑶族自治县大锡乡盘古村党支部书记吴唐深,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李远贵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7年,盘古村(由原山冲村、明星村合并)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19925元,用于偿还原明星村移民安置点惠民桥欠款,对此,吴唐深、李远贵负主要责任。2018年1月,吴唐深、李远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新田县新隆镇坪洞村党总支委员、计生专干郑信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3年,时任大坪头村支部委员、妇女主任、计生专干郑信翠为其父亲郑欧生申请危房改造,将2011年已经建好的80余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重新粉刷和加层,进行申报并通过验收,获取120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2018年2月,郑信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零陵区朝阳街道办事处鹿坪村党支部书记陈方新落实扶贫项目公示制度不力问题。
鹿坪村在扶贫项目“五保之家”维修过程中,未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公示制度,陈方新负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陈方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一律顶格处理;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扶贫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一律“一案三查”。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役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来源:红网永州站综合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