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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检察院:严把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监督关

红网时刻永州8月3日讯(通讯员 雷力川 赵常庆)2018年上半年,祁阳县检察院依法履职发出检察建议对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共办理此类案件6件6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违反监管规定应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转为收监执行,提请主体是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提请建议书和法院的裁定书、决定机关的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祁阳县检察院从三个环节入手,推进社区矫正收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一是紧扣日常监管环节,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收监的监督;二是介入预备提请环节,加强对收监的事实条件以及合法性审查;三是监督审理、决定环节,加强对收监决定程序和实体合法性的监督。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雷力川 赵常庆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08/03/316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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