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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 永州市纪委监委重拳出击拔“伞”破“网”

2018年以来,永州市各级纪委监委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40件,立案77件,采取留置措施8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21名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到市县纪委监委投案说明问题。市纪委监委拔“伞”破“网”取得重大战果。

提升站位,精心组织打好攻坚战

市纪委监委把深挖保护伞作为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的重要任务,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市县一体,强力抓细抓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永对专案问题线索亲自批办,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交办;强调重点问题优先查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三个优先”。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县区精干力量分别侦办,各县区全力提供相关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创新机制,精准出击办好案件

“三个一”包案联办。对移交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一名领导、一个部室、一个县区“三个一”机制,市县联动,同步推进,包案联办。

实行“1+1”提级办理。市纪委监委对案件线索直接启动初核,提级办理,排除干扰,先后依法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李卫林、冷水滩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罗五中、道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朱习生、道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贤标、道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周勇等人采取留置措施。

“三提前”把控质量。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对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保护伞”的案件,在掌握案情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调查,共同取证,共同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办理,对案件侦查方向、证据收集、证据固定及证据链条等提出意见建议,与专案组共同讨论、共同办理,从源头确保案件质量。案件处理提前会审。对县区纪委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在正式做出党纪政务处分之前,由县区纪委监委呈报市纪委监委扫黑办、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室会审,逐一进行把关,集体会审,出具指导意见,确保纪法衔接、定性精准、量纪平衡。

多管齐下,注重提升办案效果

协同作战。坚持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市纪委监委与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互通信息,共同研究,共同促进。

宽严相济。在专案查办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处理,对该留置的坚持零容忍、处立决,对构成违纪违规但态度好、认识到位的给政策、给出路。

严格问责。对反映出的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清廉永州)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4/10/5311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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