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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纪委通报6起“二级机构整治年”活动的典型案例

“二级机构集中整治年”活动开展以来,永州市各地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日前,永州市纪委对6 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区分局杨村甸派出所所长胡南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

胡南任杨村甸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犯罪嫌疑人周某减轻刑罚出具虚假立功材料,帮助犯罪嫌疑人杨某变更强制措施,并收受请托人刘某人民币1.3万元。此外,胡南还以河道垃圾清运为名,从区水利局套取3万元资金,进行违规开支。2019年5月,胡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东安县大庙口中心小学违规虚列支出套取学生伙食费的问题。

2017年下学期大庙口中心小学违反《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虚列支出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发放班主任管理劳务费和老师在学生食堂就餐费用,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大庙口中心小学校长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江洪勇、总务主任谢艳平、工会主席廖顺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蓝山县教育局招考办原主任彭良泽截留考生体检费的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彭良泽在担任县招考办主任期间,用收取的高考考生体检费违规发放补助4万余元,并截留体检费2万余元存入私人账户,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5月,彭良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蓝山浆洞国有林场财务工作人员程小凤挪用公款的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程小凤为帮蓝山县某银行完成储蓄存款任务,在未经单位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挪用公款,从浆洞国有林场的公款专户上分5次共转账500万元至自己个人账户,短期内又如数转回单位账户。2019年4月,程小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新田县双碧小学教师罗志勇、肖桂香有偿补课培训的问题。

2018年下学期,双碧小学四年级5班班主任罗志勇和数学教师肖桂香利用课余时间为两名学生补习语文和数学课程,并分别收取了学生家长支付的补课费1600元、1300元。调查期间,罗志勇和肖桂香将收取的培训费全额退还给了学生家长。2019年7月,罗志勇和肖桂香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江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诸远舒、行业管理股股长石茂林失职案。

2018年6月,沱江镇四联大市场道路硬化在建项目发生一起泵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星望混凝土有限公司无资质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诸远舒监管失职,导致星望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取得检测合格证明。石茂林监管失职,对项目开发公司将工程项目承包给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未及时依法处置。2019年4月,诸远舒、石茂林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永州

作者:

编辑:李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7/16/5720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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