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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永州记忆丨江华——人民的公仆

“七一”前后,来江华故居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党员干部络绎不绝。今年3月4日,江华故居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江华原名虞上聪,1907年8月1日出生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鹧鸪塘村一个瑶族农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10岁时才进本村私塾读书,并正式取学名虞上聪。青年时期的江华同志积极投身于群众革命运动,并于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5月,江华同志调红军工作,先后担任中共茶陵县委书记、红四军前委秘书、红四军政治部秘书长,参加了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红军初创时期在毛泽东同志直接领导下的军队政治工作领导人之一。在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期间,江华同志参加创建山东抗日根据地和辽东根据地,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江华同志主持浙江全面工作12年,以冶金、化工、电力、机械为主,建设起一批工业企业,优化了经济机构,为浙江省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江华同志是我党杰出的政法工作领导人。1975年1月,经毛泽东主席提议,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江华同志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年近70高龄的江华临危受命,肩负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重托,着手恢复在“文革”中被取消的各级人民法院,落实党在司法战线上的各项政策。1978年,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江华同志再次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江华同志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庭长,主持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的审判工作。这次审判切实做到了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人民利益,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是我国经过十年动乱之后实行法治的一个里程碑。

1999年12月24日,江华同志在杭州病逝,终年93岁。中共中央对他给予高度评价:“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党务工作和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

近年来,江华同志家乡大石桥乡鹧鸪塘村在村支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带领下,通过发展农业产业、改善基础设施,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呈现出一派美丽乡村新画卷。(记者 万珂铭)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万珂铭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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