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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新田:公开宣判一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涉恶案件 8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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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10月15日讯(通讯员 蒋军君)“被告人郑某桂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10月15日上午,永州市新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郑某桂等8名被告人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郑某桂因落选新田县新隆镇侯桥村党支部书记一职,而心生不满,纠集本村与自己关系比较好或对村两委有意见的被告人郑某生、郑日某、郑某付、郑某、郑某军、郑某辉,在该村为非作恶,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该村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秩序,破坏基层政权稳定。形成了以被告人郑某桂为纠集者,被告人郑某生、郑日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郑某付、郑某、郑某军、郑某辉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被告人郑某辉参与强迫交易犯罪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新田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蒋军君

编辑:李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10/15/6123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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