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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丨同心抗疫!这些纪律红线不要碰……

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纪律要求的规定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纪律保障,经市纪委研究,对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要串门拜年,不要组织、参与聚餐等人员聚集活动。严禁传播非官方公布的疫情信息,严禁负有防控职责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故缺岗、离岗、脱岗,严禁有令不行、阳奉阴违、敷衍应付、失职渎职,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防疫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切实履行责任,带头落实市委相关工作安排。各级党员干部要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认领责任、带头遵守纪律,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舆情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本通知要求、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通报曝光。

中共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来源:清廉永州

作者: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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