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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全市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增强立法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6月21日,永州市文明办通过市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拟于7月中旬召开立法听证会。

《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分为6章34条,由总则、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构成。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就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特别是针对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是否完善、禁止的不文明行为是否符合实际、保障与促进措施是否有效以及法律责任是否可行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立法听证会将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的意见和建议,重点聚焦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妨碍交通安全处罚、损害公共利益处罚、其他处罚、曝光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容。听证陈述人名额暂定为15至20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报名人员中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旁听人员10人,旁听人员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吴林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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