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是全国瑶族人口主要聚居地,是湖南省民族工作重点市州之一。全市除汉族以外,有瑶族、壮族、回族、苗族、土家族、维吾尔族等48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数为561342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0.61%,全省排第四位。
近年来,永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导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强化政治引领,在构建工作格局上齐抓共管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现实之需、战略之策、固本之举,统筹部署,高位推动。
织密组织领导“一张网”。市委、市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绘好体制机制“一幅图”。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力保证了创建工作规范开展、有序推进。建立和完善民族政策法规落实监督机制,定期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联合开展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情况督促检查,确保民族政策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增进民生福祉,在提高幸福指数上全力以赴
坚持把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钥匙,瞄准少数民族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事业持续发力,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完成各类农村公路建设和提质改造里程2431.35公里,全市21个民族乡行政村实现4G网络覆盖率、光纤通达率、通客车率、通(沥青)水泥路四个100%,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成功创建全国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全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10个、全省文旅特色小镇1个。打造江华“神州瑶都”、江永“三千文化”、宁远九嶷山瑶寨风情以及蓝山湘江源、云冰山等一批民族文化旅游品牌。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脱贫摘帽,全市民族地区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实现少数民族36398户、149701人全面脱贫,江华瑶族自治县连续五年获评全省扶贫工作优秀县,江永县先后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互联网+”社会扶贫突出贡献奖,民族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彻底解决。
社会事业成果丰硕。全市投入190亿元重点推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农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通组道路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六覆盖”工作。民族地区所有完小以上的学校全部建成合格学校,义务教育大班额和普通高中超大班额全部清零,江华瑶族自治县被评为全国民族教育先进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全部乡镇建成农科教中心、文化站,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100%全覆盖。
民族文化不断传承创新发展。建立省级少数民族文化联系点——江永县兰溪瑶族乡勾蓝瑶寨和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一小。成功申报14个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江华瑶族长鼓舞、江永女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级名录,全市现有54位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瑶族斗龙》入选国家体育总局2020中华体育优秀文化项目,《回乡之旅》获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女书魂》成功入选湖南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歌曲类奖。盘王节、坐歌堂、洗泥节、赶鸟节等富有瑶族特色的节庆活动有序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浓厚氛围上鼓劲造势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全力促进创建活动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各级统战部门编写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读本,通过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制作宣传版面、开办墙报、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全市各族群众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近三年全市举办各类专题讲座60多场,墙报比赛80多期次,发宣传单10万余份,并结合走访慰问活动,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永州发布、永州新闻网、永州广播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栏,持续强化社会宣传;民族地区各地通过打造民族文化广场,设置民族文化长廊,充分展示自己民族文化特色。每年9月至10月,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民侨外委、永州电视台、永州新闻网、永州日报等多家媒体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深入村寨、社区、校园、企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展示民族风情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成果,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聚焦示范典型,在推进“七进”活动上做足文章
始终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工作思路,通过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在全市各领域和行业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培养民族团结进步“擎旗手”“排头兵”。全市现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个和教育基地1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5个。涌现出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个,模范个人12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7个,模范个人20人。市委、市政府先后举办7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累计表彰217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220名模范个人,在全市营造了学习模范、争做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严格对标对表创建指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场所,每年培育100个基层示范创建点,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突出实效性。
落实权益保障,在强化社会治理上稳步推进
始终坚持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使少数民族群众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市、县两级逐级成立了来永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受理来永少数民族群众投诉咨询的“12345”信息服务平台。在民族节庆日,统战部、民宗局组织人员深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经商流动点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生产生活情况。做好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一站式服务工作,及时深入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累计为263名来永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就医、就学、务工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归属感。
团结催生希望,奋斗铸就辉煌。全市将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画好同心圆,共谱幸福篇,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永州大地绽放出更加绚丽的色彩。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何春明
编辑:郭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