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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水质排名全国第12位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获省政府表彰

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名单,永州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获表扬激励。

近年来,永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人水和谐“强、治、保”三篇文章,潇湘大地焕发出“源清流洁,本盛末荣”的蓬勃生机。2022年,永州市国考断面水质排名再创新高,列全国第12位、全省第1位,是全省唯一水质连续四年进入全国前30名的市州,水质综合指数同比改善4%。2022年,永州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利剑”行动和“夏季攻势”工作表现突出,分别在全国及省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强责任、强制度、强问责,构建最严密的责任体系。全市推行“三级三管三到位”,压实市县乡三级水质改善“三管三必须”责任,做到目标、措施、责任三到位,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联防联控、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20余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方法规,创新推行“双河长”“河长+检察长”等制度;同时,实行严格考核问责,出台生态环境保护“七个一律”硬性措施,对水质状况一月一考核一通报一问责,市政府5次约谈水质下降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县市区约谈责任人35人次、问责20人。

治污、治乱、治违,落实最精准的治理举措。全市坚持治水先治污,落实一河一策,实行“五化”攻坚,即问题清单化、任务项目化、措施精准化、责任清晰化、时限具体化,强力推进七大专项治理行动,有力有效解决生活源、农业源和工业源污染问题;坚持治水必治乱,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实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动联责治乱,2022年整治“四乱”问题133个、入河排污口108个;坚持治水重治违,用最严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2022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0件,罚款金额1384.3万余元。

保生态、保民生、保安全,推行最系统的保护行动。 永州以“创”保生态,坚持系统思维改善水质,强化水源涵养地生态建设,全市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0个、国家级湿地公园8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2个;以“管”保民生,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持续推进,实现“一张图”管理,建立定期巡查监测监管机制,落实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划、测、建、治、退”五项措施,全市划定61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22年完成9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县城及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以“防”保安全;坚持发展要安全,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建立问题排查联动机制、动态管理清零机制、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组织开展涉重金属执法等七大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风险隐患820个,确保了湘江源头生态环境安全。(视频来源 永州广电)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唐翔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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