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查明,湖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不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行为,其相关系统未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造成部分数据多次泄露,严重损害数据安全。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对该公司、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罚款二十万元、三万元和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网信部门将持续关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严肃查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单位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单位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切实履行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主体责任。
来源:网信湖南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