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法院联合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专题协调会议。
一缕之任,千钧所托。2024年,永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聚焦一结合”思路,围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新成效。
这一年,掌上立案、家门口解纷,巡回法庭开在田间地头,更多大大小小的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讼;科技赋能、执行攻坚,执行方式更为优化,兑现力度不断加大,人民满意度不断提升;青山绿水、候鸟群飞,彰显永州法院倾力守护生态安澜的工作姿态……这一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9961件、审结83052件,法官人均结案241.8件,18个集体、2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永州中院与蓝山县法院联合设立湘江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
践行“枫桥”助治理
冷水滩区伊塘镇作为远近闻名的“西瓜之乡”,全镇西瓜种植面积超过4万亩,年产值上亿元。西瓜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户增收、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
“我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瓜,不但没捞到收益,还倒赔万把块,法官你给评评理啊!这人肯定卖的假种子!”
“同样的瓜种,别人产量就很好,就你这里不行,你怎么不觉得自己的种植有问题啊?”
黄某在某经销商处购买了一批号称“口感好,产量高”的西瓜种,细心培育数月后不但没有结出口感好的精品瓜,反而个个只有拳头般大小,瓜种、化肥、人工等费用全部打了水漂,黄某越想越气不过,与对方争执不下,于是来到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岚角山人民法庭欲起诉该经销商,要求其赔偿损失。
经审查,涉案种子已无法鉴定,西瓜产量不好的原因已无法追溯,该案承办法官向相关行政部门及经验丰富的瓜农请教了关于西瓜种植、产量及销售等问题后,向黄某释明起诉的风险和成本。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目的,法官引导双方摆明案件事实,多轮陈述诉讼风险、分析争议事实,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该涉农争议彻底案结事了。
“调解涉农相关的案件,法官必须多去田间地头,多和农户、企业聊聊,了解相关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把握双方的心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能机械办案,法官要多跑腿,不要群众受诉累。”下沉农村一线6年之久的承办法官这样说道。
冷水滩区伊塘镇孟公山村种植基地,瓜田里一派繁忙景象,岚角山法庭团队走进田间地头,在闲聊过程中,把合同规范、金融贷款法律风险等法律知识输入瓜农心中。
“西瓜丰收进入旺季后,全国各地的客商直接驱车来到地头收购西瓜,要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才能保护好‘西瓜之乡’的口碑和品牌。法庭靠前普法,提高了村民的品牌保护意识。”对于法官们深入瓜田、就地厘清瓜葛,伊塘镇的村干部和果农们称赞连连。
为进一步服务绿色产业发展,岚角山法庭以保护西瓜产业为切入点,为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加注“绿标签”,秉承高效审理、就地立调审、现场普法原则,为瓜果丰收季保驾护航。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今年来,永州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挖司法服务潜力,将法庭职能从审判为主转变为审判、治理并重,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矛盾纠纷不上交、司法服务不缺位,以司法之力护航乡土安宁。
冷水滩区法院深入瓜田开展法治宣传。
司法为民解“薪”愁
2022年10月,零陵区人社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乙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拖欠650名农民工工资651万余元。被执行人不服该决定,先后向区政府、法院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均未得到支持。案件处理期间,被执行人乙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劳动者工资。
2023年12月,零陵区人社局就乙公司欠546名劳动者379万余元工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案件后,零陵区法院按照工作流程将涉案建筑公司全部账户冻结,并查封了8套房产。然而,麻烦事接踵而至。其中3套房产因买卖合同成立在先被解冻,剩余的5套房屋经评估后,不足以支付全部工资欠款,仍有约65万元的资金缺口,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并未放弃的执行法官,一边持续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是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一边坚持不懈继续查找线索。经多方走访、了解,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出现了转机。原来,此前为加快房屋建设,乙公司曾为丙公司垫付过42万元建筑材料款,于是当即联系丙公司争取筹措资金。最后,在丙公司和乙公司各自成功筹得资金、房屋顺利拍卖后,546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近两年的工资。
2024年6月,一名追索劳动报酬案的工友代表来到零陵区法院,郑重地将代表546名农民工感谢和认可的锦旗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上,用最朴实的方式表达了最真挚的感激之情。
今年来,永州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工作,结合湘执利剑、秋冬风暴等专项执行行动,依法为务工者讨薪,审结欠薪赖账等案件共计3040件,追回工资1.2亿元,真正实现司法解“薪”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零陵区法院收到农民工送的锦旗。
以“法”之名护生态
蓝山县地处南岭山脉、九嶷山东麓,是湖南母亲河湘江的源头,现有野生动物200余种,野生鸟类120多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20余种,素有“千年鸟道”之称。每年有100余种约350多万只候鸟从这里迁徙到南方越冬或北方繁殖。在候鸟迁徙季,这里可以看到万羽齐飞的壮观场景,也可以看到候鸟三五成群惬意觅食的温馨画面。
然而,个别盗猎者对这幅美丽的画面暗动“杀机”。
被告人黄某生趁北方候鸟迁飞过境蓝山,数次前往蓝山县浆洞瑶族乡牛坡石山场,采用电瓶灯强光照明、竹竿敲落的方式非法捕猎野生鸟类。黄某生非法捕猎鸟类后,将鸟拔毛,分数次藏匿于另一被告人张某武实际使用的冰箱中,并请张某武帮其对外出售。随后,张某武将黄某生藏匿在冰箱中的数十斤野生鸟类,以及其收购的鸟类、蛙类分别出售给他人。至案发,在张某武家中的冰箱中搜出鸟类49只,其中有40只系被告人黄某生非法狩猎的野生鸟类。
经湖南省野生动物专家鉴定,涉案的49只鸟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分别为39只池鹭、1只大白鹭、3只牛背鹭、1只喜鹊、1只棕背伯劳、2只灰背鸫、1只丘鹬、1只黑水鸡,价值人民币233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生违反狩猎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多次狩猎“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并以食用为目的予以出售,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张某武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三有”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黄某生非法猎捕并出售池鹭、大白鹭、牛背鹭等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张某武非法收购、销售上述野生鸟类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杨某、盘某民从张某武处非法购买陆生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同时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蓝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黄某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武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黄某生、张某武、盘某军、杨某分别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今年来,永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两山”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绿水青山筑起司法“防护林”。
蓝山县法院开展“保护千年鸟道”专项审判。
府院联动焕“新生”
“我们都看在眼里,法院做了大量工作,这个烂尾近4年的楼盘终于又盘活重启了,一切都好了起来……”2024年5月,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中心花园的爱塞丽雅城市广场项目复工复产,在该项目购房的一名业主难掩激动。
瑶都爱雅城市广场项目由永州爱塞丽雅商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规划总建筑面积115635.9㎡,其中商品房57543.73㎡、商铺34248.93㎡,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明星项目”。项目2018年3月开工建设,完成部分主体框架后,2020年11月因资金链断裂而停工,这样一拖就是好几年。其间,施工方和开发商自筹资金不到位,土地被多轮查封,部分住宅、商铺被抵押、抵债,施工方和开发商项目资金缺口大等多种原因,该项目短暂复工后又再次停工。
企业经营陷入囹圄,债权人利益受损,300余名购房户收房无望……如何在化解问题的同时,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维护当地金融安全、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成为一个重大难题。尤其是房企破产重整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处置结果关联群众利益,要想化解矛盾困难重重,更需要创新问题处理思路,探寻矛盾解决新路径。江华法院主动与县委、县政府对接,依托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十余场,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最终确定庭外“预重整”和庭内重整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获得了各方认同。
预重整阶段,江华法院依托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将重心由“拯救企业”转为“拯救楼盘”,解除资产查封,推动3010万元“保交楼”专项贷款顺利发放;制定“共益债+代建代销”预重整方案,促成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投平台)投资共益债1.2亿元,推动项目复工续建。重整期间,通过庭外重组、庭内重整无缝衔接,及时将预重整成果转化为重整计划,大幅降低破产费用成本。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封顶并开始交房,实现购房户、投资人、债权人、公司多方共赢。
今年来,永州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新举措,持续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行动,解决重整企业办证、减税等难题,推动4家企业重整再生,出清“僵尸企业”85家,化债40亿元,帮助企业“重焕生机”;助力4个楼盘解困重生,合力托起群众安居梦,以新担当、新作为、新成效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政审判促共赢
零道高速建设过程中,30余户被征收人因对补偿安置不满,不愿签订安置协议,向法院提起撤销双牌县政府所作征收补偿决定、市政府所作复议决定等诉讼。
为妥善处理纠纷、推动项目进程、维护社会稳定,永州中院主动与双牌县政府沟通协调,力求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内为民众提供最优补偿方案。法院采取先调后判、类案同判、分步化解等方式,促使蒋某与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并主动配合拆迁。
同时,法院坚持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突出补偿安置对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在邓某等12人诉双牌县政府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案中,对经招工转变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的人,因其不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已获得相应的职工社会保障,基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对其安置资格不予认定,通过裁判树立规则,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永州中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2024年7月1日,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凝聚各相关部门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今年来,永州法院坚持依法裁判与实质化解相结合,通过与司法行政、检察机关建立协作解纷、协商沟通机制,调撤行政争议150件,调撤率16.8%,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源头化解,实现了政、企、民多赢共赢。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刘清波 聂梦霓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