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月30日讯(通讯员 邓湘艾)1月28日,蓝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聚众阻挠毛俊水库工程建设、构成违法行为的唐树某、唐召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1月25日晚上8时许,毛俊水库警务室接到环库公路项目部负责人报警称:唐树某等人再次到现场阻工,施工无法进行。接警后,毛俊水库警务室会同毛俊派出所、县工作队迅速赶赴现场调查了解。
经毛俊派出所与水库警务室调查取证,毛俊水库环库公路曲龙中桥自1月份施工以来,毛俊镇沙坪村以村民唐树某、唐召某为首的部分村民,以施工位置的河堤、河滩、河流属本村所有,要求政府与村民协商丈量补偿后才能施工为由(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河堤、河滩等是没有补偿的),多次无理聚众到施工现场进行阻工,致使工程多次被迫停工,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县公安局遂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邓湘艾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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