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14日讯(通讯员 杨永芳 邹小华)3月12日,宁远县禁毒办会同鲤溪镇禁毒办、派出所工作人员来到鲤溪镇鱼形村村民胡某家中进行回访。
2018年,为治疗鸭病,胡某到邻县赶圩时误收别人给的一种植物种子,并将种子撒播在自家田地里,结果被发现是罂粟。其后胡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胡某及其家庭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向其宣讲了国家禁毒相关法律法规。胡某表示,去年误种罂粟触犯法律的教训十分深刻,今后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再做违法犯罪的蠢事,同时争做禁毒义务宣传员,向亲朋好友和村民们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和知识,并积极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正值罂粟原植物出苗期。为最大限度地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宁远县禁毒委深入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组织综治、派出所及基层组织等力量,进村入户开展毒品危害和禁种铲毒宣传教育,并以山区、林区及有过往种植史的区域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实地踏查等行动,严防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
同时,宁远县出台了《宁远县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查获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1000株以下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举报查获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1000株以上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切实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巩固扩大“零种植”、确保实现“零产量”。
来源:红网
作者:杨永芳 邹小华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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