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26日讯(通讯员 魏龙元)3月24日,东安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发出的通报显示,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已办结,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处罚到位。
为不断加大民警维权工作力度,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今年以来,东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及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在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同时,依法及时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件,旗帜鲜明地为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当好坚实后盾,有效的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2月21日10时许,东安县公安局芦洪市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唐某和吴某拒不配合,致两民警受伤。事发后,东安县警务督察部门及时介入,经调查发现民警处警过程中无任何过错,唐某及吴某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依法对唐、吴两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月14日20时许,东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县城某餐店有人闹事要求处警。巡特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当事人文某态度野蛮,将民警的警用肩章扯掉,抢砸民警执法记录仪,造成民警受伤。督察民警获悉后,迅速至现场调查,发现民警处警程序合法、执法措施得当,故对文某进行控制,依法对某刑事拘留。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吴某、文某均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来源:红网永
作者:魏龙元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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