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28日讯(通讯员 何咪 邓文平)3月27日,蓝山县禁燃办执法人员在巡逻时发现塔峰镇西埠头村村民朱某某家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朱某某家处西埠头村中心,一旦烟花爆竹起火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经调查,当事人朱某某无任何正规储存手续,属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其所有违规储存的烟花爆竹,并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记者发现,在这栋两层楼的住房内,上下共有三间起居卧室都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除去几张桌椅和几件杂物外,房内几乎被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堆得满满当当,其中有严禁销售的“鱼雷”“土火炮”等多样品种。
公安民警提醒,蓝山县主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执法队伍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也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何咪 邓文平
编辑:李艳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