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12日讯(通讯员 唐春荣)日前,永州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湘江源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积极开展检察专项活动等方面提出13条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湘江源流域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突出重点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套路贷”等破坏经济秩序和严重影响民生稳定的经济犯罪。提高民事案件监督精准度与权威性,更好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全面协调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全面平衡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意见》要求,讲究司法办案方式方法,着力提升质效。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防止司法不当介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依法打击犯罪中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结合起来,对于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挽损、自愿修复生态的涉罪人员,依法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意见》强调,积极开展检察专项活动,推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落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三大攻坚战”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服务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切入点,对各县(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察监督。聚焦居住环境,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关注惠民领域,开展保护惠民资金专项检察活动。助推“健康中国”战略,开展食药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唐春荣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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