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16日讯(通讯员 彭蓓蓓)日前,冷水滩区法院审结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被告人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因自家鱼塘缺水,2018年7月31日下午,被告人艾某私自从冷水滩区牛角坝某小溪边的一根电线杆上搭设一组电线,连接到自家的水泵上,从小溪中往鱼塘抽水。2018年7月31日当天抽完水后艾某将水泵一端的电线扯掉后即离开,而电线的另一端仍搭设在电线杆上。2018年8月2日下午15时许,艾某到小溪边准备将电线收回,发现同村村民罗某手持一把铁质镰刀倒在水泵边的电线上身亡。2018年10月11日,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2018]法医病理检字第F-23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罗某系因电击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某私自搭设电线致人触电身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艾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艾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全国各地因私接电线抽水灌溉引发的致死致残事件时有发生,当抗旱需要灌溉时,切莫私接乱拉电线,以防发生意外。
来源:红网
作者:彭蓓蓓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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