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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故事】“湖南好人”——宋飞云
2019-05-16 18:00:44 字号:

【纪检人·故事】“湖南好人”——宋飞云

【编者按】有才、有爱,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3年,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连续10年考核为优秀,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省文明委授予“雷锋式人民公仆”荣誉称号,2019年1月获评“湖南好人”。她就是江永县纪委监委宋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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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系统的一名爱心女作家

宋飞云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同时也是江永县义工协会名誉主席,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诗歌协会会员。她坚持业余写作,多次捐赠稿费、出版个人文集义卖,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永州市文明委、永州市义工协会授予年度“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

以书为媒凝聚众人的爱心

宋飞云一直充满着爱心,从2015年开始,宋飞云正式步入爱心奉献的快车道:

2015年,捐稿费1370元给江永县义工协会;

2016年,义卖个人文集《嘴唇花》2.86万元捐给江永县义工协会,圆了三名贫困学子的大学梦。

2017年,义卖个人文集《宋飞云文集》12.89万元捐给江永县义工协会,用于每年扶持12名贫困学生,直到他们大学毕业。

2018年,捐稿费2470元给江永县慈善总会做党内关怀基金……

对于自己的奉献,宋飞云有自己的看法,她说她只是以书为媒搭建了一个平台,让大家的爱心汇聚在一起。

爱心的种子在心中萌芽

2015年,黄甲岭乡一名患尿毒症的贫困大学生,因为家贫,缺乏救治金,命悬一线。义工协会得知情况后,积极开展大型募捐活动,发动各界人士献出爱心。涓涓细流汇聚成江河,在大家的爱心资助下,这名贫困学子得到了及时的救治,成功换肾,健健康康地回到了大学课堂。募集爱心的成功,让她看到了爱心的伟大,看到了社会处处涌动的爱心洪流。

宋飞云擅长写作,参加工作以来,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了多篇文章,在县内颇有名气。她常常把稿费用来资助有困难的人。

2016年8月,她第一本个人文集《嘴唇花》出版了,在短短的五天时间便被抢售一空,一共筹集了2.86万元善款。

她把善款捐给了无力筹集学费的三名大学生和舍己救人、不幸牺牲的英雄的遗孀。

爱心没有终止符,2017年3月9日,她与县义工协会签订了一份版权捐赠协议,即本人所有的作品包括今后创作的作品版权全部归县义工协会所有,由义工协会通过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书籍义卖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扶持贫困学生。

爱的奉献永远在路上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向上向善的内心需求。没有大家的支持,我出版的书仅仅是书,不可能变成爱心款。虽然写作占用了我绝大部分的业余时间,但我认为值得,我乐意做。”宋飞云说。

今年六月份,她的新书《岁月有痕》即将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她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和机构加入到她新书的义卖之中,让爱心传播得更远,更广。

奉献没有休止符,爱的奉献永远在路上……(清廉永州)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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