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7日讯(通讯员 黄诗杨)6月5日下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谢某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谢某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敲诈他人人民币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另查明,谢某运还附带两起违法事实,且谢某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谢某运等人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标准。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红网
作者:黄诗杨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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