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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发布主城区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的通告
2019-08-12 16:28:35 字号:

红网时刻8月12日讯(道县站记者 谢万波 通讯员 朱全德)为减少环境污染,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文明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位。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道县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道县决定在主城区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并就有关事项发布通告,倡导文明祭祀。

一、禁止范围

东至上关零公里、南至道贺高速公路入口、西至火车站(营江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北至汽车北站(工业大道),以上道路(含铁路)为边界区域内的公共场所。

二、禁止时间

自2019年8月12日零时起。

三、处罚措施

在禁止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的,由道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纠正其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或者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区各街道、社区、创国卫责任路段包干单位要切实履行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属地管理和“门前三包”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的规定。

四、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监督城区禁止抛撒、焚烧冥纸、冥币等工作。中元节期间,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准确提供地点信息并附焚烧冥钱、冥纸、冥币或燃放现场照片,经查明属实的给予100元的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违规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电话记录时间为准)。举报电话:12319、110。

来源:红网

作者:谢万波 朱全德

编辑:蒋如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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