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27日讯(通讯员 唐顺辉)近年来,零陵法院以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为契机,多举措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显著成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2017年、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为40%、73%,出庭率连续两年位居永州市基层法院第一。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零陵法院及时妥善化解了部分矛盾深、影响大的行政争议。
一是转变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观念。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依法行政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营造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良好舆论氛围,切实转变负责人思想观念,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二是司法审查报告倒逼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每年发布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中,通报负责人出庭率较低的行政机关,强调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职责性及对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并将报告送达至辖区内各行政机关,督促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出庭应诉。
三是施行“三个必须”督促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前必须与应诉文书一同发送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提前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让负责人做好充分应诉准备。庭审时必须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进行审查,审判长必须当庭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应尽义务,重点阐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作用。结案后必须对负责人不出庭又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定期向地方政府抄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
作者: 唐顺辉
编辑:蒋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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