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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春节期间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0-01-17 15:15:49 字号:

红网时刻1月17日讯(道县站记者 谢万波)为加强县城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位,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和《道县人民政府关于道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1月17日,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春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的通知,县城城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道县城区禁放区域:东至上关零公里,南至道贺高速公路入口,西至火车站(营江街道机关驻地)、北至汽车北站(工业大道),以上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区域内。主要涵盖(或部分涵盖)城区石厨头、西洲、小江口、大坪子、城中、狮子岭、寇公、濂溪、良田、东阳、荷叶塘、上关、水南、湘源、北门、乌家山、东门、东洲、万家庄、沿河、天堂福、小洞、白地头、阳乐田、胜利、五里牌、李家园、富塘、上洞、下洞等30个社区。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个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每次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每次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在单位院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该单位5000元,在非机关院内燃放的,处罚其所属单位2000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监督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举报电话:110、12319、5226855;微信举报:通过“道县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谢万波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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