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11日讯(通讯员 唐雪富 罗志仁)3月11日上午,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其楼房第三层的杂物间发现一只形状怪异的“大鸟”,请森林公安前往处理。
接警后,值班治安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这只村民口中的“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俗称猫头鹰)。从现场情况来看,这只草鸮体格健硕、毛体富有光泽、精神状况良好,可能是怕生的缘故,看起来比较紧张害怕。
随后民警用网兜将其抓获,带回了森林公安局,经林业专家检查鉴定,该“大鸟”确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体表并无外伤,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好,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当天上午,森林公安民警和县野保站工作人员共同将这只“落难”草鸮放归自然。
来源:红网
作者:唐雪富 罗志仁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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